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的决定

发布日期:2019-05-07 09:31 信息来源:团区委 浏览次数:

团越〔20198

 

共青团绍兴市越城区委员会

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”的

   

各镇、街道团委,区直机关、局(系统)团工委:

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,进一步促进全区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,在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的基础上,团区委经过审核,决定命名东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8个青年集体为2018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。

希望全区各争创“青年文明号”的集体积极向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学习,努力争创更高层次、更高水平的岗位文明、岗位技能和岗位效益,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集体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开拓创新,为推进“三个越城”建设贡献青春力量。

附件:2018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名单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共青团绍兴市越城区委员会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


附件

2018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名单

(共8个)

东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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