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的决定
发布日期:2019-05-07 09:31
信息来源:团区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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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越〔2019〕8号
共青团绍兴市越城区委员会
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的
决 定
各镇、街道团委,区直机关、局(系统)团工委:
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“青年文明号”活动,进一步促进全区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,在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的基础上,团区委经过审核,决定命名东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8个青年集体为2018年度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。
希望全区各争创“青年文明号”的集体积极向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学习,努力争创更高层次、更高水平的岗位文明、岗位技能和岗位效益,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区级“青年文明号”集体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开拓创新,为推进“三个越城”建设贡献青春力量。
附件:2018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名单
共青团绍兴市越城区委员会
附件
2018年度区级青年文明号名单
(共8个)
东浦街道便民服务中心
越城区新闻中心《今日越城》栏目组
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
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卫生监督所)青年公共卫生志愿服务队
浙商证券绍兴分公司
绍兴市昌安实验学校综合教研组
绍兴市第一教育集团龙山校区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研组
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